记者今天从泾县扬子鳄保护区管理站了解到,位于安徽国家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泾县保护区域内的袁店养猪合作社今天被依法拆除完毕。
该养猪合作社位于中桥片区核心区,猪栏占地面积15亩,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泾县扬子鳄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向合作社法人谭某宣传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其停止生产未果。
今年8月份以来,在安徽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的指导下,在泾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泾县保护管理站的不懈努力,谭某深知违法的严重后果,主动请作业机械拆除猪栏。管理站工作人员今天到现场检查,该养猪合作社已全部拆除完毕并清理现场。接下来,谭某打算明年春天种植银杏树,恢复保护区植被。